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体彩公益金”),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从体育彩票销售额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发展体育事业的资金,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彩公益金是体育事业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被誉为“公益事业的助推器,体育事业的生命线”。

公益金筹集

彩票公益金的上缴、分配和使用管理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现行彩票管理制度规定,彩票公益金来源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和逾期未兑奖的奖金。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根据不同彩票品种,体育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有所不同。

公益金分配

根据财政部 2006 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 年起,对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 50:50 的比例分配。
二、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 60%、30%、5%和 5%的比例分配。
三、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抗震救灾、法律援助、文化、教育助学、红十字事业、农村贫穷母亲“两癌”救助等

用于体育事业

群众体育:

体育公园、 健身广场、室外健身器、健身步道、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会体育指导员等

竞技体育:

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国家队备战奥运会、补助国家队训练津贴、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办赛经费等

公益金公告

公益金法规